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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中天:两个故事,说清楚传统与现代的链接

2017-06-10 易中天 易中天

易中天:两个故事,说清楚传统与现代的链接



  中国传统思想要与现代生活作一次链接。

  传统留给我们的遗产并不完全够用,也不完全适用。因为孔子他们的思想再可贵,也是农业社会的。如果要与现代链接,必须经过处理。

  怎样处理?

  请先读故事:



故事一

教子的故事

 

  孔子有两个学生,很特别。

  这两位特别生,一个叫孔鲤,一个叫陈亢。孔鲤是孔子的独生子,字伯鱼。陈亢却没有被司马迁列入孔门弟子的名单,应该是粉丝。而且,就像所有追星族一样,他对孔子的言行举止十分关心。

  有一天,陈亢遇到了孔鲤。

  这可是天赐良机,陈亢当然不肯放过,赶紧提出问题。只不过,陈亢小孔子四十岁,比孔鲤也算小了一辈,因此称孔鲤为先生。

  陈亢问:伯鱼先生,您在老先生那里,应该也多少听到过一些什么特别的教导吧?

  孔鲤说:没有呀!

  接下来,孔鲤讲了两件事。


 第一件事 


  某天,孔子一个人站在庭院里,孔鲤恭恭敬敬迈着碎步从他面前走过,结果被孔子叫住。

  孔子问他,学诗了吗?

  孔鲤回答,还没有。

  孔子说,不学诗,就不会说话。

  于是孔鲤退了回去,开始学诗。



 第二件事 


  又一天,孔子又是一个人站在庭院里,孔鲤又迈着碎步从他面前走过,结果又被叫住。

  孔子问他,学礼了吗?

  孔鲤回答,还没有。

  孔子说,不学礼,就不会做人。

  于是孔鲤退了回去,开始学礼。



  孔鲤告诉陈亢:我听到的,就这两条。

  陈亢非常兴奋。他说:我只问一个问题,就得到了三个答案:知道要学诗,知道要学礼,还知道作为君子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儿子。

  该怎样呢?

  原文只有一个字:

  或者说:君子远其子。



  什么叫远?

  疏远吗?

  冷淡吗?

  为什么?

  说法五花八门。有人说是因为角色分工:严父慈母嘛!也有人说是为了父道尊严。父子之间过于亲热,就会没大没小,不成体统。

  所以,必须保持距离,不能腻。

  结果怎么样呢?

  那些不会做爹的便整天端着架子板着脸,见了儿子不是训斥便是打骂,毫无父爱可言,就像《红楼梦》里贾宝玉的父亲贾敬。

  呵呵,那可是个伪君子。

  事实上,这种做派不但虚伪,而且愚蠢。我们知道,一个人的健康成长,可是既需要母爱也需要父爱的。缺少任何一方面,都会有问题。何况父子之间原本就关系微妙,男孩进入青春期以后便更是如此,弄不好就会反目为仇。这时,你还来个“君子远其子”什么的,岂非雪上加霜?

  那么,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?

 

 

  也就是说,既充满父爱,又保持距离。因为没有父爱就没有健康,没有距离就没有原则。父母亲毕竟是教育者,溺爱也绝不是好事情。

  更重要的是,有间不是疏远也不是冷淡,而是尊重。不要把孩子看作私有财产,更不能看作工具和奴隶。他们首先是人,其次才是你的孩子。

  让孩子成为真正的人,才是父母的天职。

  那么,真正的人,有标准吗?

  有。

  是什么?

 

 

  为什么是这两个标准呢?

  道理很简单:

 

 

  所以,各位家长请注意:这两条要是没了,你的人生将连同他的人生一并失败。

  因此,必须学会尊重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。

  怎样尊重?

  人格既然独立,就不能非法侵入。

  这就要尊重隐私

  意志既然自由,便不能强行干预。

  这就要尊重选择

  当然,对未成年人,父母家长有监护权;对已成年人,有建议权。但,监护不是管制,建议不是命令。对未成年人,应该循循善诱。对已经成年的子女则可以这样说:孩子,你有权作出选择,但你作出的任何选择都将由你自己埋单。

  这就是尊重,也是爱。

  在尊重的前提下去爱,就叫亲密有间。

  父子如此,夫妻和情侣也一样。


 

故事二

偷羊的故事

 

  有一天,孔子跟好龙的叶公聊天。

  叶公说:我们那里有个人,很正直。父亲偷了别人的羊,他就去官府举报。

  孔子听了,大摇其头。

  他说:我们那里的“直”可不一样。

  叶公问:那是怎样呢?

  孔子说:儿子犯了罪,父亲替他隐瞒;父亲犯了罪,儿子替他隐瞒,这才叫为人正直。

  这就是孔子的重要思想之一:

 


  什么?包庇犯罪分子?

 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。

  但,只是替他隐瞒,并不伙同作案。

  这好像也不对吧?

  看起来是。

  那么,孔子为什么还这样主张?

  因为他要守住底线。

  底线是什么呢?

 

 

  什么是亲亲之爱?

  就是亲人之间的爱。这种爱,是天然的,发自内心的,不需要培养也不需要教育,不需要讨论也不需要证明。要知道,就连许多动物都会保护它们的孩子和配偶,未必人还不如狗?

  亲亲之爱,不能没有。

  要守住亲亲之爱,就必须主张亲亲相隐。如果儿子犯了罪,父亲就去揭发;父亲犯了罪,儿子就去举报,请问还有父子之情吗?

  没有。

  那又怎么样?

  社会就会崩溃。

  这不是危言耸听。我们知道,维护社会的稳定无非靠三条:法律、道德、情感。法律防恶,道德向善,情感维稳。一个社会,如果人人有爱,那就个个有德,法律不过以防万一。相反,如果都无情无义,势必人人作恶,法律将防不胜防。

  情感,是不是很重要?

  那么,人情的基础是什么呢?

  亲情。因为亲情是天然的,发自内心的,不需要培养、教育、讨论、证明,岂非最为可靠?这个最可靠的基础如果坍塌,那还不地动山摇?

  这一点,许多法治国家都意识到了。

  因此,他们提出了一个法律概念:


 免证特权 


  具体说就是,一个人如果涉嫌刑事犯罪,他的近亲属可以享受以下特权:


1

知情不报。

不配合执法部门,不提供破案线索。

拒绝出庭作证。

如果愿意出庭,那么,在法庭上有权提供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,没有义务提供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,法庭不得强迫他们说什么。


  但,以上特权,仅仅适用于近亲属。

  哈,亲亲相隐合法。

  传统与现代也对接了。

  不过,这里面还是有问题。

  比方说,如果父亲是汉奸,儿子是八路,难道也要“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”?

  当然不能。

  对此,传统文化的主张是:

 

 

  这个成语,出自《左传·隐公四年》。

  有了这个主张,问题解决了吗?

  对不起,还是没有。

  没错,为了大义,只能灭亲。小义呢?比如偷了羊或鸡什么的,该灭亲,还是相隐?

  大家可能会说:那就替他隐瞒吧!

  没问题。

  但,中义呢?

  还有,如果认为对方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呢?

  这才是我们可能遇到的问题。

  那么请问,有办法解决吗?

  有。办法是:

  引进现代法律观念,将亲亲相隐定义为权利而不是义务。

  权利和义务,有什么区别呢?


 

  也就是说,你虽然享有免证特权,却未必一定要行使。如果自愿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,提供破案线索并出庭作证,不过是放弃免证特权,没有法律问题,也没有道德问题。

  对,灭亲还是相隐,自己看着办。

  这就真实,也自由。 


简短的结论


  以上两个故事,都记载在《论语》一书,说的也都是父子关系问题。只不过,一个说的是保持距离,另一个说的是互相包庇。看起来刚好相反,实际上相反相成,就像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。

  更重要的是,这两个案例都告诉我们,传统留给我们的遗产并不完全够用,也不完全适用。因为孔子他们的思想再可贵,也是农业社会的。如果要与现代链接,必须经过处理。

  怎样处理?


 

  本文就是对传统文化进行现代阐释的试验田。

  对不对呢?

  欢迎批评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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